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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4日 11:33  点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落实国家事权,打造精品教材,切实提高教材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教育部《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2019-2022年)》《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湖南师范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校行发〔2022〕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1.本办法所称教材是指学校各单位使用的教学用书(含电子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学指导用书、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料、图册、实验配套资料等)。

2.教材建设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充分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材建设必须突出思想性、体现时代性,系统完善教材的建设规划、编写审核、选用征订、反馈评价等机制,充分发挥教材育人功能,形成与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体系、教学改革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立足学术前沿、门类齐全的教材体系。

3.学院党委对教材工作负总责,成立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委书记、院长长任组长,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的院领导任副组长,研究生办、教务务、学工办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加强党对教材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教材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全面统筹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

4.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拟定本单位教材建设规划、开展教材编写审查和选用审核、组织申报各级各类教材项目等工作。

5. 结合不同学科门类,积极挖掘各类教材建设中的思政元素,寻找专业知识体系与思政知识体系的接触点,探究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的融合点,将真善美有机融入教材建设中。

6.紧密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整体规划、分层分类建设课程教材。

(1)重点支持教师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以下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编写工作。支持编写新兴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及适应国家发展战略需求的相关学科紧缺教材。

(2)优先支持公共基础课程教材、通识教育课程教材、实践实验指导教材、创新创业课程等类别教材及已获批国家级一流课程、国家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国家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配套教材,优先支持一流学科教材建设。

(3)组织建设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教材。

(4)鼓励出版高水平原创性教材,加强对具有学校传统基础和优势的经典教材的修订与再版,并学院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7.学院组织向学校推荐校级规划教材的评选工作,对立项教材的编写出版给予资助。

8.教材应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无政治性和政策性错误,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反映本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满足创新人才培养需要。

9.立项教材实行项目制管理。建设周期为2年,需要延期的,由主编提出书面汇报并经学校同意后,可以延期一年。如无适当理由,未按照规定期限出版的教材,取消立项资格,且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材建设项目。项目结题以正式出版教材为完成形式。

10.充分发挥学校优势学科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学术引领和基础教育领域的示范引领作用,调动各教学单位、教学团队研究与编写教材的积极性,主动对接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编写各学段优质教材;鼓励学校高层次人才及教学经验丰富的优秀一线教师参与教材编写工作,提升教材原创性,打造精品教材。倡导跨区域、跨界及校际合作的教材联合编写,鼓励优秀教材走出去,扩大学校影响力。

11.坚持“凡编必审”原则,学院审核本校组织编写的教材。教师个人编写的教材由出版机构或所在单位组织专家审核。

12.教材实行周期修订制度,原则上按学制周期修订,根据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科学技术最新突破、学术研究最新进展等,充实新的内容。及时淘汰内容陈旧、缺乏特色和难以修订的教材。

13.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由所在单位公示。重点审核政治立场、价值取向、学术诚信、遵纪守法及个人品德等情况。

14.教材审核实行编审分离制度,遵循回避原则。严把政治关、学术关,促进教材质量提升。政治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学术把关重点审核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15.教材选用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课程负责人根据教学计划,组织授课教师讨论确定教材,提交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审核,并报学校审批备案。

16.凡有必用。凡是开设与“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对应的课程,必须使用由国家公布的“马工程”重点书目教材。

17.凡选必审。选用教材须由各教学单位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18.择优选用。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或指定教材。若确无合适教材,教师可自编讲义作为教学参考资料。教师自编讲义由开课单位负责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经学校复核后方可使用。

19.适宜教学。选用教材应符合培养方案、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涵盖课程的基本理论与知识。教材内容主次分明、循序渐进,能反映学科知识体系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先进性。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选用同一部教材,教学改革试点课程除外。

20.严肃纪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21.严管境外教材选用。坚持按需选用、凡选必审、为我所用的原则,严把政治关、学术关和适用关。对不符合《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的,或使用过程中发现内容有问题、知识陈旧的,须及时更换。

22.教材征订工作实行学校统一招标采购,合同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征订、采购教材或私自向学生推销、出售教材及讲义。

23.学校分春秋两季集中预订教材,开课单位制定教材采购计划,计划一经确定,须严格执行。如遇缺版、缺货等情况,教务处及时向学院反馈信息并对教材版本进行必要调整。

24.学院设立专项经费,支持高水平教材建设,支持教材研究与编写。

25.学院把教材建设纳入各年终教学绩效评价体系,并将教材编写作为教师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承担国家“马工程”重点教材、国家规划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编写修订任务的主编和核心编者,学校分别视同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25.学院落实国家和省级教材奖励制度,加大对优秀教材奖的支持。

25.学院加强对教材工作的检查监督,建立学院教材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每学年收集师生对使用教材的反馈信息,并将结果运用于下一年度的教材选用。

26.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教材必须停止使用,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按学校按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处分,追究相应责任:

(1)教材内容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存在问题。

(2)教材内容出现严重科学性错误。

(3)教材所含链接内容存在问题,产生严重后果。

(4)盗版盗印教材。

(5)违规编写出版教材。

(6)用不正当手段严重影响教材审核、选用工作。

(7)未按规定程序选用,选用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教材。

(8)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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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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